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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文化宣传教育
【聊大“廉”播】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2-30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省纪委相关通知精神,现将“两节”期间有关作风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我校建校50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新征程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牢作风纪律建设主体责任,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推动作风纪律建设取得新成效。以“节点”为“考点”,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扛牢教育、管理、监督之责,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相关通知精神和学校党委、纪委有关工作要求,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山东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四风”典型案例,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用足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积极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加强谈心谈话、廉洁提醒,层层传导责任、传递清风,形成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的良好局面,把好“廉洁关”、谨防“节日病”。

  二、强化廉洁意识,筑牢底线防线

  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性,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以及学校相关要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杜绝节日期间各种不正之风。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降低工作标准、敷衍应付、推诿扯皮、责任甩锅;严防层层加码、过度留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三、严格监督执纪,深化纠树并举

  节假日期间,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按照上级纪委和校党委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四风”问题节日特点,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四风”问题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校纪委委员、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明确职责、主动履职,发挥好监督“前哨”和“探头”作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利用节日契机,倡导勤俭廉洁过节的良好社会风尚,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把培树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学风、校风向上向善,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